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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的商标无效宣告制度是怎样的

发布于 2021-05-31 06:48 阅读()

      在希腊,具有合法利益的任何人有权基于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请求由商标行政委员会以听证会形式进行审查。听证会通常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3个月至6个月内进行。商标行政委员会在听证会后5个月至9个月内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雅典的民事法院就法律和实质问题提出上诉。在先商标权利人如果未在商标注册之日5年内使用商标则无权对在后近似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除非在后商标的注册申请基于恶意。如果在后商标所有人未进行答辩,则商标行政委员会根据现有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
 
  具有合法利益的任何人有权以连续5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撤销申请由商标行政委员会以听证会形式进行审查。听证会在提出撤销申请之日起3个月至6个月内进行。如果在5年内未将商标真正用在商品或服务中,则商标被撤销。商标权利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其未提交使用证据,则商标被撤销。商标行政委员会在听证会后5个月至9个月内作出决定,如对决定不服可上诉至雅典行政法院。提交使用证明的证据必须包括有关撤销商标在其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使用的地点、时间、程度和性质的说明。使用的证据必须证明商标所有人认真地试图在相关市场中获得或维持商业地位,而不是仅仅为了维护商标所赋予的权利而使用商标,相关证据包括发票、宣传册、商品样本、广告费用等。商标行政委员会会评估整体评估提交的证据,考虑所有具体情况,并一同评估提交的所有材料,如商标所有人在市场中的份额、核定商品的进口、他人向商标所有人提供必要的原材料或包装或核定商品的有效期。照片形式的证据需在希腊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认证。
 
  在希腊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需提交由当地律师根据案情撰写的无效宣告理由和简单签署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