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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费的流程
发布于 2021-04-20 14:18 阅读()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有效期是十年,到期日之前的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如果这12个月你没有办理续展,商标局会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还未续展,商标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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