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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王牌节目《同一首歌》注册商标竟被成功申请撤销!
发布于 2020-03-09 14:10 阅读()
《我是歌手》《中国有嘻哈》等大行其道
可有人还记得
曾经万人空巷的央视节目——《同一首歌》
一不小心暴露年龄了
《同一首歌》真是一波直击心底的回忆杀啊~
咦,今天怎么扯到这么古老的话题呢?因为最近网络上流传的一张央视著名节目“同一首歌”注册商标被撤三的决定书成功引起了小编的注意!
如图片显示,中央电视台名下的“同一首歌”商标被个人郭某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而且中央电视台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因此注册商标作废。
看到这张通知书,小p妹心里是拒绝的,“同一首歌”节目可谓一代人的回忆了,品牌价值巨大,中央电视台还会如此大意?
但商标局官网确实显示,“同一首歌”注册商标被撤三了......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
商标局在受理后他人的撤三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不过根据商标流程状态显示,同一首歌”商标于2004年申请注册,最后一次操作是2014的商标续展,也就是说在商标10年有效期满后进行注册商标续展。所以可以看出,2014年前中央电视台都还是很重视这枚商标的。
然而在2017年4月,有人向商标局发起注册商标撤三申请,而中央电视台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竟然一直都没有提交材料。难道是节目不做了,商标也不管了吗?
要知道,《同一首歌》作为一档中央电视台的歌唱类节目,自节目开播以来,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取得了不俗的反响,收视率一度高达5.18%,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
如此高价值的品牌被撤销,着实可惜。强大如中央电视台,在品牌保护方面的工作上的不用心程度,实在让人费解啊。
红遍大江南北的《同一首歌》栏目,随着导演易主节目停办,昔日辉煌岁月早已不在。而如今,其注册商标品牌也被撤了,《同一首歌》是要彻底说再见吗?
因此,不管该注册商标曾经有多么辉煌,使用期限有多么长久,只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没有真正使用,对商标保护不够重视,在当今商标资源紧缺的状态下,可能随时面临着被他人撤三。
还有,在平时一定要保留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当商标被提“撤三”时,积极进行撤三答辩,谨防商标被撤销甚至变成别人的商标。这是每一个注册商标持有者和企业不容忽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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