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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可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请知悉

发布于 2020-03-05 16:20 阅读()

各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可以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确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尽量采用视频形式开庭,不能视频开庭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庭审理。

 

所有到院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员,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向您提示如下:

1.来院途中注意自我防护,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来院后自觉接受并配合体温检测,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3.外地返京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确保无异常后,方可到法院参加诉讼;
4.自觉如实填报防疫信息,包括身份情况、居住地、联系方式、接触史、防疫隔离情况等,不得瞒报、漏报,以便防疫线索追踪;
5.按要求参加指定法庭的诉讼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
6.案件查询、提交证据等诉讼活动优先推荐线上方式进行;
7.如果您在来院途中或来院后出现不适症状,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

 

特殊时期,请大家尽量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做好预防和防护措施,勤通风、勤洗手、多喝水,规律作息、放松心情,让我们和您一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