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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小常识有哪些?

发布于 2020-03-04 09:55 阅读(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而根据获得商标途径的不同,商标转让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其各自的含义是: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这些转让方式中,使用最多是合同转让。

然后,就这些法律理论知识,在转让过程中大家应当注意的有: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