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评委 > 评审案例 >

“东菱DONLI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2-19 14:35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16057337号“东菱DONLI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第914698号“东菱”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17年3月6日被商标撤三字[2017]第W002680号决定予以撤销,且该决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第13873012号“东菱”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的注册于2018年9月12日被商评字[2018]第0000163783号决定不予核准,且该决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如需了解更多内容,咨询在线商标代理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