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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某服务公司通过员工及雇佣刷手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09:22 阅读()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徐州市某服务公司为提高其名下的两个网络店铺的销量及好评率,指使其公司员工及联系职业刷客,多次在其网络店铺内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好评。经查证,虚假交易金额及支付的刷单费用共计21519.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7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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