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金榜研究院 > 行业资讯 >

百果园商标之争

发布于 2021-11-09 07:57 阅读(

提起百果园水果店,可谓家喻户晓,说不定明天你家楼下就会新开一家。这个水果连锁品牌遍布国内80多个城市,全国门店超4000家。
 
 
百果园品牌,属于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但还有一个百果园品牌,属于海南一家东方祥麟苹果基地有限公司。
 
2018年3月,海南东方祥麟苹果基地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了深圳百果园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并索赔9103万元。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维持。
 
原告:海南东方祥麟公司
 
海南东方祥麟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1999年6月1日申请了第1466895号第31类“百果园”商标,核定使用在“鲜水果、甘蔗、新鲜蔬菜”等商品上,2000年10月28日获准注册。在海南知名度高。
 
 
被告:深圳百果园公司
 
深圳百果园公司始于1997年,正式成立于2002年,同年6月,申请了多件“百果园”商标,包括被称为“万能商标”的第35类,用于广告宣传等服务。而后,深圳百果园公司又陆续在其他类别对“百果园”商标进行了申请和保护。
 
海南公司50万买“教训”
 
从申请注册时间来看,海南东方祥麟公司早于深圳百果园公司,也是因此,原告认为被告使用“百果园”商标销售鲜水果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9100万余元。
 
但是,深圳百果园公司使用“百果园”商标用在水果门店招牌、自媒体、小程序、饿了么、支付宝等,属于第35类服务商标,这与其注册35类商标提供的服务相符。相反,海南东方祥麟公司不仅有种植加工,还有授权门店零售,已经超过其商标规定的31类了。
 
另外,二者分别从事产品链的前端和后端,分工不同,加上商标本身也有所区别,因此二者注册的商标并不构成相似。最终,法院一审驳回海南东方祥麟公司的上诉,诉讼费用496950元由海南东方祥麟公司支付。
 
海南东方祥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海南东方祥麟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海南东方祥麟公司输就输在了35类商标上,其只注册了31类商标,用在新鲜水果上是合理合法的;而深圳百果园公司的35类商标,用在门面招牌、广告宣传等方面也是合理合法的,无法判定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