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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保护声音作品著作权”倡议书发布
发布于 2021-10-16 16:27 阅读()
保护声音作品著作权倡议书
声音作品作为一种源远流长、感染力和生命力极强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因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存在于社会经济、文化、商业、教育、艺术等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性成绩,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对包括声音作品在内的著作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声音作品著作权保护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社会主体应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环境。
我们主张,一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特征的声音作品,都应获得充分有效的著作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应充分尊重声音作品创作者的智慧与付出,严格遵守声音作品的著作权规则,遵循“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的财产权流转原则,规范对声音作品的各种使用行为。
我们倡议: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努力,抵制、打击各类侵犯声音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鼓励公平、合法的著作权合作、著作权开发,共同为声音作品的创作、传播及产业发展、市场繁荣构建一个开放、融合、有序的著作权环境。
倡议人: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首都版权协会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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