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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发布于 2021-06-23 13:57 阅读()
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并将其送交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审查决定予以登记和公告。
对涉及专利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将向其送交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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